宅
⒈ 住所,房子(多指较大的):住宅。内宅(指住宅内女眷的住处)。宅门。宅邸。宅第。
⒉ 葬地,墓穴:宅兆(坟墓的四界)。
⒊ 居住:宅心仁厚(居心仁义厚道)。
宅字UNICODE编码U+5B85,10进制: 23429,UTF-32: 00005B85,UTF-8: E5 AE 85。
宅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(CJK Unified Ideographs)。
◎ 宅
〈名〉
(1) (形声。从宀(
),乇( )声。本义:住所;住处)(2) 同本义 [residence;house]
宅,所托居也。——小徐本《说文》
上以厚,下安宅。——《易·象传》
五亩之宅。——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
便利田宅。——汉· 刘向《列女传》
方宅十余亩。——晋· 陶渊明《归园田居》
岐王宅里寻常见。—— 唐· 杜甫《江南逢李龟年》
住近湓江地低湿,黄芦苦竹绕宅生。——白居易《琵琶行》
(3) 又如:卜宅(卜择住处建都地或葬地);宅司(宅子;宅院);宅券(房契);宅相(住宅风水之相);宅神(住宅里的神鬼);宅屋(住房)
(4) 家,常指大家族的家 [family]
当日宁荣两宅,人口也极多,如何便萧索了呢?——《红楼梦》
(5) 又如:宅库(私家财库);宅上(犹府上。敬称对方的家);宅家(唐代对皇帝的一种称呼。也称官家);宅田(古时官员告老还家,公家给以养老的禄田);宅眷(家眷;家属。多指女眷)
(6) 葬地 [graveyard]
大夫卜宅与葬日。——《礼记·杂记》
(7) 又如:宅兆(墓地)
◎ 宅
〈动〉
(1) 居,居住 [reside]
我王来,既爰宅于兹。——《书·盘庚上》
(2) 又如:宅居(居住);宅土(居住在平地上;所居住的土地);宅者(古代指退休家居的官员);宅道(所居之界域);宅中图大(居于中心,谋划四方。谓得地势之利)
(3) 居于;处于某种境地 [be at]
使宅百揆。(使它居统领百官的位置。)——《书·舜典》
王宅忧,亮阴三祀。——《书·说命上》
(4) 又如:宅忧(处于父母丧事期间)
(5) 存 [place]
宅心知训。——《书·康诰》
(6) 又如:宅心(用心,放在心上)
(7) 托;寄托 [trust]
夫设情有宅,置言有位;宅情曰章,位言曰句。——《文心雕龙》
(8) 又如:宅生(犹言寄托生命)
(9) 顺应,归顺 [yield to]
亦惟助王宅天命,作新民。——《书·康诰》
宅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 康熙筆画:6画,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㡯《唐韻》場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格切,音澤。《說文》宅,所托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居也。《疏》謂居處也。《釋名》宅,擇也,擇吉處而營之也。《書·禹貢》四隩旣宅。《召誥》太保朝至于洛卜宅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。
又所居之位亦曰宅。《書·舜典》使宅百揆。
又《立政》克用三宅三俊。《註》宅以位言,俊以德言。三宅,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。
又《禮·郊特牲》土反其宅。
又定也。《書·康誥》亦惟助王宅天命。《註》安定天命也。
又宅兆亦曰宅。《禮·雜記》大夫卜宅與葬日。
又叶徒落切,音鐸。《詩·小雅》其究安宅。叶上作。《大雅》乃眷西顧,此維與宅。叶上廓莫。《集韻》或作度。
宅【卷七】【宀部】
所託也。从宀乇聲。,古文宅。㡯,亦古文宅。場伯切
(宅)人所託凥也。依御覽補字。託者、寄也。人部亦曰。侂、寄也。引伸之凡物所安皆曰宅。宅託曡韵。釋名曰。宅、擇也。擇揀吉處而營之。从宀。乇聲。場伯切。古音在五部。
()古文宅。
(㡯)亦古文宅。侂从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