桌
⒈ 几(
)案,可用于饮食、读书、写字:桌案。饭桌。方桌。⒉ 量词:三桌客人。
桌字UNICODE编码U+684C,10进制: 26700,UTF-32: 0000684C,UTF-8: E6 A1 8C。
桌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(CJK Unified Ideographs)。
◎ 桌
棹
〈名〉
(1) (形声。从木,卓省声。桌字本作“卓”。卓有高而直立之义。后来人们又根据“棹”是木制的特点另制“桌”字。俗又作“棹”。本义:桌子)
(2) 同本义 [table]
一桌,一椅。——《虞初新志·秋声诗自序》
(3) 古称几案
上与讲官俗共一桌,真不啻天颜咫尺矣。——明· 文隶《列皇小识》
(4) 又如:桌巾(桌布);桌屏(摆在桌上当作装饰的小屏风);桌帏(亦称“桌帷”同“桌围”。围在桌子边的装饰物,多以布或绸缎做成);桌裙(即桌帏)
(5) 计酒席的量词。如:一桌酒席,三桌客
桌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 康熙筆画:10画,部外筆画:6画
《廣韻》與卓同。註見十部六畫。
又《正字通》俗呼几案曰桌。
卓【卷八】【匕部】
高也。早匕爲㔬,匕卪爲卬,皆同義。,古文㔬。竹角切
(㔬)高也。論語。如有所立。卓爾。凡言卓犖、謂殊絕也。亦作卓躒。按稽部?、特止也。辵部逴、遠也。人部倬、箸大也。皆一義之引伸。覲禮。匹馬卓上。九馬隨之。注。卓讀如卓王孫之卓。卓猶旳也。以素旳一馬爲上。素旳一馬、謂白馬也。鄭意白馬出衆故謂之卓。史記多叚淖爲卓。早匕爲卓。此上當有從匕早三字。匕同比。早比之、則高出於後比之者矣。匕卪爲?。皆同意。意舊作義。今正。此與凡云某與某同、意同也。竹角切。古音在二部。
(卓)古文㔬。漢隸及今隸从⺊。用古文而小篆廢矣。又疑古文恐是篆文之誤。